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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所需材料有哪些?
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式两份;
1、聘用外国人的原因报告一份(单位基本情况和聘用原因、简况,用人单位盖章,外省市单位在青分支机构须由总公司盖章);
2、外国人的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工作简历,须用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
3、外国人的任职证明一份(用人单位盖章);
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外国人有效护照的复印件;
6、职工近两个月缴费票据证明;
7、经本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翻译件);
8、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附翻译件,推荐青岛市国际商务翻译事务所85918089);
9、中国驻外领事馆指定医疗机构或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6个月)福州南路85号。电话:80887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