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克富
昨天从读书的中学校门口路过,想起了一件往事,想到了同学A。
那年我在此读高中,大概看我老实巴交又土里土气,A总欺负我。
清晰记得,那是1986年春节前,天寒地冻,晚自习后我们几个同学躲在被窝里看书,一边还开着玩笑。
这时,A也从教室回到宿舍,听我们在说笑,就大吼一声:"都给我闭嘴!"大家就都安静下来。我由于有段课文没有背诵过,继续小声背诵。
A对我说:"再不听话,我就把水给你倒在被窝里!"
本以为他就随便一说,我没当回儿事儿。没想到他果然气呼呼地冲到我床前,掀起被子,把一大杯水倒进了我的被窝!
我当时真想和他拼命,但还是忍住了——确切的讲是不敢,只好被气得哆嗦着用毛巾去清理已经湿透了的被褥。
那夜我是穿着衣服裹着被子睡的——其实,根本没有睡着。
就是在那一夜,我发下毒誓:血债要用血来偿!
在此有必要说明,发此毒誓并非因为我的心态有多恶毒,而是那时的我们深受革命现代京剧《红灯记》的熏陶,其中有个家喻户晓的唱段就叫"血债要用血来偿"。
革命老人李奶奶在儿子李玉和被捕后告诉孙女李铁梅——
亲眼见你爹爹被捕进牢房。
记下了血和泪一本账,
你须要:立雄心、树大志,
要和敌人算清账,
血债要用血来偿!
这一唱段十分励志。那晚我不只是发了毒誓,还立了雄心,树了大志。
后来,我们都考入大学天各一方;再后来,工作于不同城市也无来往。当去年我们见面时,已近30年过去,我们的孩子已经到了当年我们的年龄了。
A见我时很热情,我只好笑脸相迎,但内心的疙瘩却隐隐作痛。他敬酒时,我真想像当年他把水泼进我的被窝一样也把酒泼在他的脸上,甚至想,如果他敢反抗,我会奋不顾身地冲上去与他厮打——我觉得自己已经具备了一雪当年之耻的资本。
端着酒杯,我不无挑衅地问:"还记得当年你欺负我吗?"
他一愣,笑着反问:"有这回事儿吗?"
我把当年的事情陈述了一遍,似乎唤起了他的记忆,忙道歉说:"我当年真是不懂事啊,也太混蛋了!"然后把半杯白酒一饮而尽算是道歉。
面对人家的示弱,我除了原谅,还能说什么呢!
但我觉得,我该说的已经都说出来了。
说出来,就能前嫌尽释,所谓一笑泯恩仇嘛!
那天我俩都喝了不少,醉眼朦胧中,彼此看到了对方心灵的成长——我敢于正面表达,他也不再逞强。
今晨想到,我可以不计前嫌,但不能不"记"前嫌啊!
以上记录就是为了巩固那段屈辱的记忆。
对前嫌的计较,意味着不能原谅别人也就无法放过自己;只有记住前嫌,才能做到吃一堑长一智,更何况——
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