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参保人员到外省就业参保后,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青岛城阳就业网

我市参保人员到外省就业参保后,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答: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办理转移时,出示其由我市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给予办理,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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