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城阳区办理男职工生育补助金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外地生孩子和本地生孩子均适用)
答:
设定依据:青人社发【2010】16号。
申请条件: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该男职工在其配偶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且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
所需材料:
1、携带男职工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生育一孩优惠政策告知单》)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分娩方式证明(医院盖章的出院记录);
3、施行流引产手术的,门诊流产的提交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住院流产的提交出院记录(注明妊娠月份及流产原因);
4、男职工本人农业银行存折帐号或借记卡(须附银行业务回单);
5、住院或门诊费用发票原件。
办理地点:城阳区山城路195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7、8号窗口。
办理时间:生育后每月的1-15日。
业务电话:8786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