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
二办理机构
社会保险费征缴科
三工作流程
(一)参保人到缴费所在社会保险费征缴科领取或网上下载《以个人身份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
(二)参保人按要求填报后,携带以下材料到社保费征缴科申报;
1、《以个人身份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三)社保费征缴科初审人员审核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由征缴科负责人复审并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区办分管领导审核。
四工作时限
7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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