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常识|领事机构有哪些种类?

小编说: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走出国门,领事工作将服务更多海外游子。那么,提起中国领事工作,您会想起什么?是在境外走下飞机后的第一条安全提醒短信?是驻外使领馆发出的旅行证件?还是撤侨路上飘扬的五星红旗?为了让更多的读者了解中国领事工作,我们特编辑了《领事常识》专题,希望对您的海外出行提供参考!

  
 

  一、领事机构有哪些种类?

  答: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馆分为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在实践中,各国基本不设立副领事馆,我国设有领事办公室。

  二、什么是领馆辖区?

  答:领馆辖区(也称领区)是指为领事机构执行领事职务而设定的区域。领事机构一般在其辖区内执行领事职权。这个辖区通常是两国在签署设立领事机构相关协议时确定的。

  三、领事机构与外交机构有何区别?

  答:主要区别:

  (一)领馆一般只在接受国的领区内,执行各种由相关条约和法律所规定或依国际惯例所实行的领事职务;使馆在接受国中"代表派遣国",处理与接受国间的全部外交事务。

  (二)领馆一般只能与领区内的地方主管当局联系或办理交涉;使馆有权"与接受国政府办理交涉"。

  (三)领馆一般仅限于保护本馆辖区内的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使馆保护接受国全境内的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

  (四)领馆和使馆虽均有促进两国友好关系的职务,但两者在性质和层次上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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